回應 5# ka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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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 若申請人的入住公屋資格在其公屋輪候冊已獲核實並達配房階段(被凍結的個案除外),
參加是次「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並不會影響其公屋輪候冊的編配機會。故該申請人有可
能會收到循輪候冊發出的編配通知書(包括最後一次的編配機會), 邀請他辦理公屋入伙
手續。在這情況下, 該申請人必須自行決定是否接受該次編配。若申請人接受該編配,
並辦妥入伙手續, 其是次「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申請會被取消; 若該申請人在拒絕接
受該編配後, 仍然持有有效的編配機會, 則不會影響他的「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申請。
拒絕接受最後編配機會的申請人, 若其輪候冊申請被取消, 其「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申
請亦會因此而被取消。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common/pdf/flat-application/express-flat-allocation-scheme/EFAS17-AppGuide-t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