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多祿前書,第4章。
12親愛的,你們不要因為在你們中,有試探你們的烈火而驚異,好像遭遇了一件新奇的事;13反而要喜歡,因為分受了基督的苦難,這樣好使你們在他光榮顯現的時候,也能歡喜踴躍。
14如果你們為了基督的名字,受人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光榮的神,即天主的神,就安息在你們身上。15惟願你們中誰也不要因做兇手,或強盜,或壞人,或做煽亂的人而受苦。
16但若因為是基督徒而受苦,就不該以此為恥,反要為這名稱光榮天主,17因為時候已經到了,審判必從天主的家開始;如果先從我們開始,那些不信從天主福音者的結局,又將怎樣呢?18「如果義人還難以得救,那麼惡人和罪人,要有什麼結果呢?」
19故此,凡照天主旨意受苦的人,也要把自己的靈魂託付給忠信的造物主,專務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