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ly Prayer[靈火運動提供]2023.05.30
義人的祭品,必蒙悅納;上主常記得它,決不會忘記。!(德 35:9)
德 35:1-15
詠 50:5-6, 7-8, 14, 23
谷 10:28-31
默想:
有時會覺得信仰和奉獻究竟有沒有衝突呢?以奉獻的數量來衡量信仰又是否不當呢?我想起保祿說過,不要心痛,也不要勉強,天主喜愛樂捐的人(格後9:7),是否代表越捐得多便越好呢?原來今天讀經和福音,也有提到關於奉獻給天主的數量與態度。
原來要達到「量多質高」,舊約的德訓篇提到條件是做人的態度:遵守法律、堅守誡命、感恩、施捨、遠離邪惡 、逃避不義、以義人奉獻、爽快地光榮上主、奉獻時要高興、把上主賜給你的奉獻、不行賄,不行不義。上主必會七倍地報答。奉獻是為什麼呢?不是求回報,而是為着主:新約中耶穌更直接提到為了祂和福音的原故而捨棄了的,必然會百倍得到,說到底,奉獻不是行賄,不要以自己希望得到的為奉獻的原因。
我的反思和祈禱:
仁慈的上主,願我能做好自己,成為義人,以愛祢為奉獻的原因。
讀經:
德訓篇 35:1-15
(堅守誡命,便是奉獻和平祭。)
遵守法律,便等於獻的祭獻多;堅守誡命,便是奉獻和平祭。感恩等於奉獻上等麵粉,施捨等於讚美祭。遠離邪惡,就是悅樂上主;逃避不義,便是贖罪祭。不要空手到上主面前去;因為這一切,為了誡命,都應當執行。義人的獻儀,使祭壇豐盈;它的馨香上升到至高者面前。義人的祭品,必蒙悅納;上主常記得它,決不會忘記。你光榮上主要爽快,不要吝惜你手中所獻的初熟之果。在一切祭獻上,要喜形於色;奉獻什一之物時,也要高興。按照至高者所賜給你的,奉獻給他;依照你手中所得的,慷慨奉獻給他;因為報答世人的上主,必要七倍地報答你。你不要行賄賂,因為他決不會接受的;你不要依靠不義的祭品,因為上主是審判者,決不看情面。——上主的話。
聖詠 50:5-6,7-8,14,23
【答】:行為正直的人,我要使他享見天主的救恩。
上主說:「你們應當給我聚集起虔敬我的人,就是那以犧牲與我訂立盟約的人。」諸天要宣示天主的公正,因為他要親自審判世人。【答】
請聽,我的子民,我要發出言語,以色列,我向你警戒告訴,我是天主,我是你的天主,我並不因你的祭獻而責備你,因為我面前常有你的全燔祭。【答】
你該向天主奉獻頌謝祭,你又該向至高者還你的願誓。奉獻頌謝祭的人,就是給我奉獻光榮讚頌,行為正直的人,我要使他享見天主的救恩。【答】
聖馬爾谷福音 10:28-31
(人就在今世得到百倍酬報,就連迫害在內,並在來世獲得永生。)
那時候,伯多祿開口對耶穌說:「看,我們捨棄了一切,而跟隨了你。」耶穌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了我,為了福音,而捨棄了房屋、或兄弟、或姊妹、或母親、或父親、或兒女、或田地,沒有不在今時就得百倍的房屋、兄弟、姊妹、母親、兒女、田地―—連迫害也在內,並在來世獲得永生。但有許多在先的,要成為在後的;在後的,要成為在先的。」——上主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