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其他 » 港男分享離婚分戶經驗被疑騙公屋
頁尾 帖尾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回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搜索本分區 搜索 支持鍵盤翻頁

港男分享離婚分戶經驗被疑騙公屋
公屋輪候時間未減,坊間更有言論指得公屋得天下。本港一名男子日前在網上發文,指自己4年前與妻子申請離婚,再向房屋署申請公屋分戶,日前通過審查「上樓」,成功「1間變2間」。不過,港男分享經驗卻惹來網民質疑,甚至有網民懷疑他假離婚騙公屋。

該名男子8月3日在社交平台以匿名發帖,表示自己原本一家四口居於公屋,但夫婦二人在2019年申請離婚,去年4月離婚,兩名子女則由夫婦各自撫養一個。他指,由於其中一個孩子有特殊學習需要,事主在今年2至3月獲房屋署審批後符合「上樓」資格,獲批與SEN孩子調遷至同邨另外一個單位。

港男分享自己離婚分戶的經驗,卻惹來網民質疑是假離婚,善用房屋署的程序將公屋分拆,一間變兩間。究竟公屋戶離婚,公屋可以如何處理呢?

公屋夫婦離婚後如何分配?

鑑於離婚問題複雜,房屋署會視乎個別情況,依據常理,以靈活方法處理該等個案。一般來說,房署在住戶分居期間,不會主動要求任何一方遷出,因為這只會對陷入婚姻危機中的家庭造成壓力,並排除他們和好的機會。

不過,當離婚訴訟完結後,承租人及/或其前配偶應與所屬屋邨辦事處聯絡。房署職員會透過面談向離婚人士講解有關的租約事務管理政策,其中在涉及額外公屋資源的離婚個案的情況下,倘離婚夫婦均各自獲判一名或以上子女的管養權,或雙方均獲戶籍內一名或以上認可住客(如成年子女、父母、姻親等)選擇與其同住,則在離婚雙方(各自申報)均符合下列條件的情況下,房署會考慮為雙方編配各自的公屋單位:

1「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即:家庭(即倘申請獲得批准後,將會一同居住的家庭組合)入息及資產均不超逾
申請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及

2「住宅物業權審查」,即:所有家庭成員在香港均無擁有任何住宅物業。他們亦可選擇以綠表資格(有效期一年)申請透過各項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置業,以代替接受公屋編配。在獲配各自的公屋單位後,不論他們在公屋居住的年期長短,雙方均須每兩年按「富戶政策」申報家庭入息及資產一次,包括是否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以便釐定繼續租住公屋資格及應繳的租金水平。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1查看名單


個個都離婚後唔使排隊就又可以分多一間,起幾多公屋都唔夠啦。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2查看名單


個官甘樣判、父母各照顧一名子女、仲点工作?即係要拿综援、又要分多間公屋、全部由香港市民找數、真的有病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2查看名單


真定假係冇人知
而事實上真係離左又各帶一個小孩
咁其他人做得出都可以架
個政策係咁都冇辦法
G1406xxx
2024特快P12xx
第五日揀到心水畢業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3 jasonmak

重點
2012藍卡,u0318,擴3,未見主任。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2 MiniLo

而家每日150個d公屋都唔夠架啦,房署埋左個深水炸彈,第日公屋支出費用好大,政府無錢就加稅,有錢既人就會走,剩低啲唔洗交稅既人係度。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各判帶一個小孩

有冇什麼原因呢?
屋邨異地     風月同天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6 Rice51244

有工作才有稅可交。
屋邨異地     風月同天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是真是假又如何 我哋可以做得啲乜嘢呀 一笑了之當笑話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6 Rice51244

每日150個啲人咪又係港人上去娶(嫁)嘅老婆(老公)及仔女,全部應該統一要住滿七年先可申請公屋、查埋佢哋係大陸嘅資產先好。本留言最後由 MiniLo 於 2023-08-06 15:27:42 編輯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1查看名單

頁首 帖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曾訪分區 支持鍵盤翻頁
重要提示: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請按此瀏覽"重點帖子"! X
分區表  登記 登錄 頁首 回帖 搜索 頁尾 在本分區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