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誰是「公屋之父」,坊間普遍答案是鄔勵德(Alec Michael John Wright),理由是他在工務司署工作時,倡議公營房屋要有獨立廁廚,體現居住者的尊嚴;而民間非牟利組織--房屋協會首個廉租項目「上李屋」,採納了他的建議,並成為日後政府廉租屋藍本。但這種說法,有不盡準確之處。
要談上李屋,不能不提一個名字--它的建築師S.C. Feltham。其全名為Terence Stanley Crathern Feltham (1896–1971),他是何許人也?
房屋協會一九四八年剛創立時,政府曾提供支援,時任工務司署總建築師的Feltham,便為協會制定了幾個「廉價房屋」方案;此時,鄔勵德仍是他的下屬,Feltham顯然是方案的主導者,直至他後來離開了政府職系,鄔勵德才接任總建築師職務。
Feltham脫離公務生涯後,以私人執業身份,繼續為房協畫則,並將他早年擬定的「廉價房屋」方案,應用於上李屋項目,時為一九五一年。從這些脈絡可見,Feltham從一開始,已是上李屋建築設計的關鍵人物、而此項目又成了日後政府廉租屋的藍本;因此如要談「公屋之父」,實在不要遺漏他。
封塵的記述及政府報告,為這些舊事保留了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