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屋邨管理 » 戶主欲終止租約?
頁尾 帖尾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回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搜索本分區 搜索 支持鍵盤翻頁

戶主欲終止租約?
需要其他家庭成員(配偶)簽名同意嗎?

(代發帖)
祝未上樓朋友早日上心水樓;祝已上樓朋友安居樂業!
如果大家有任何疑問或分享..建議大家在適當分區發新帖。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如果全家同意就應該簽名。如有不同意,應該可以戶主自己退出戶籍吧,換另一成員做戶主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2 wesly

有得吾同意就轉戶主嘅咩?要問清楚
房署啵。
新4 G136 11/2014 藍卡  
房署審查 7/22年
9月首派 11/22轉綠表
11/23年 派屋畢業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1查看名單


回應 #2 wesly

真係架,點解嘅.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2查看名單


夫婦關係應該沒辦法,其他關係應該可以吧。戶主本人放棄公屋戶籍(退出),但其他成員(除了配偶)不想放棄,那么就在其他成員中選一人做戶主(要通過收入、資産審查)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轉貼: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後,單位的租約可無條件地批予在單位內居住亦是認可成員的戶主配偶;倘若戶籍內並無戶主的在生配偶,有關的租約亦可批予在單位內居住的其他認可成員,但他們須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包括入息及資產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以釐定他們批出新租約的資格及應繳的租金水平。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ticulars/index.html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6 wesly

據知公屋單位唔可以轉戶主,除非(1)夫婦離婚,撫養權歸咗俾非戶主一方,(2)戶主離世或有證明需永久遷居護老院,戶主轉俾配偶;如無配偶就會由其中一位同住戶籍繼承。
葵芳邨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6 wesly

請教:假如二人單位,户主死亡,同住仔女申請做户主要審查入息及資產,係跟番邊個標準呢?申請公屋嗰個一人入息限額?
擴2(G1379)
22年8月3——S1;8月10——S2
23年7月14——S4;7月19——收信首派畢業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8 leon7288

批出新租約政策
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後,單位的租約可無條件地批予在單位內居住亦是認可成員的戶主配偶;倘若戶籍內並無戶主的在生配偶,有關的租約亦可批予在單位內居住的其他認可成員,但他們須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包括入息及資產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以釐定他們批出新租約的資格及應繳的租金水平。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8 leon7288

按一人標準。

在2021年4月1日起限額:



(房屋委員會圖片)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頁首 帖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曾訪分區 支持鍵盤翻頁
重要提示: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公屋申請速報系統 X
分區表  登記 登錄 頁首 回帖 搜索 頁尾 在本分區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