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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長者隱瞞海外資產成功上公屋
美國政府不肯向房署提供相關文件
對香港人公平嗎?
求解🙏
(代發帖)
祝未上樓朋友早日上心水樓;祝已上樓朋友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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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 楊管

我又唔信呀…香港人絕大多數都好誠實…請不要老作…有證據就報給房署知道…我相信羅署長會好似何生何太個案咁開檔案查。
新4 G136 11/2014 藍卡  
房署審查 7/22年
9月首派 11/22轉綠表
11/23年 派屋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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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2 andylee81

隻老河馬仲未收屋及控告😓
U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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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3 Roy444@

咁咪即係租約上母子2個人資產,真係未超過190萬囉。
整件事最大漏洞係,原來結婚係可以唔一齊住,與唔一齊住既配偶係中東D油王都得。
強烈要求所有公屋賣給現在住戶!
公屋係全港市民物業!
人人做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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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3 Roy444@

與,嘩,認真一睇,河馬只要月入低於4萬,係連倍半租都唔洗交
你只能祈求響土地註冊署搵到河馬HKID 發現有香港物業或地
抱歉! 你無權閱覽或下載此留言的上傳圖片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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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4 想住到死果日

其實唔係漏洞…沒有法例定明結左婚一定要同住的…只要當時人願意配合…交兩公婆入息和資產審查就ok…當初間公屋房屋署是批畀何太兩母子…直到今天都係批畀何太兩母子。
新4 G136 11/2014 藍卡  
房署審查 7/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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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年 派屋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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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3 Roy444@

個人認為何太是沒有犯法的…何生結婚後可以去訓天橋底…可以去做麥難民…只要何伯沒有入住該公屋…又願意配合交入息和資產被房署審查…若果唔超額..何太就可以繼續住…人家結婚是喜事…政府不可能迫害長者何伯一定要入住公共房屋的…香港有人權可以選擇自己居住地方…追星署長都吹佢唔帳的。
新4 G136 11/2014 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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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6 andylee81

何伯響香港有物業,但,香港應該冇一個政府部門能強迫何伯入住何太公屋單位。
而這漏洞除左用行政命令,應該冇解,公屋資產審查約束唔到唔響租約上面既人。

只有一個位能入,就係何太俾唔響租約上面既何伯住起碼唔只一晚,但這是不是應該立即發出遷出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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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8 想住到死果日

東張冇話何伯在香港有物業…如果有追星署長肯定會查到的…閣下從何得知何生在香港有物業?

就快有3千蚊篤灰費…飛雲~機會來啦!
新4 G136 11/2014 藍卡  
房署審查 7/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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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馬仲未收屋及控告
G1307 市3
24-1-2018 見主任
11-5-2018 S2
21-9-2018 S3
27-9-2018 S4 蘇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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