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朋友邀約我和另外幾個人,一起到中環某商人會所的私人廂房晚膳。
幾個來自同一個政黨的立法會議員,正與一位政府局長在對面的私人廂房共進晚餐。
恰巧兩幫人同時吃完飯,搭乘那兩部升降機)到地面。
當我走出大廈,我見到不少於四輛掛 "AM" 車牌的政府車,在等局長和其他政府官員,
我暗忖還不算是浪費公帑嗎,因為那四輛車要等到這麼晚,就得付司機的超時人工。
為甚麼香港官員可以在辦公時間以外,仍獲許用政府車?我在美國工作多年,
那兒只有最高層的官員才能用政府車,他們放工後還得自己駕車。
在香港,局長、副局長、處長,甚至連副處長都有政府車,接送他們放工後回家或晚膳。
我很不情願地接受,一個局長可以整天都有車,但為何較低級的官員都有政府車?
那個晚上我遇見的都不是高級官員,但人人都有輛政府車送他們回家。
他們要安排趟順風車(carpool)亦很容易嘛,但我們的官員們太驕傲了,
只情願浪費納稅人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