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出: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租戶(包括中轉房屋暫准租用證持證人)將無需繳交二○一三年八月及九月的全部或部分租金/暫准證費。
財政司司長在今年二月的《財政預算案》中公布一系列一次性的措施,以協助市民應付當前的生活壓力,其中包括為公屋租戶代繳兩個月租金。
房委會發言人今日(七月二十一日)說:「政府會為繳交一般租金的房委會公屋租戶及暫准租用證持證人代繳兩個月租金。至於須繳交額外租金的房委會公屋租戶及暫准租用證持證人,政府會為他們代繳該兩個月的淨租金,租戶自己則需要負責繳交額外租金。」
房委會會向所有租戶及暫准租用證持證人發出通知,說明交租安排。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已於今年六月批准有關撥款。政府為房委會公屋租戶代繳兩個月租金的總額約為20.54億元,將惠及約71萬個房委會租戶。
完
2013年7月21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5時00分
資料來源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307/21/P201307190267.htm本帖最後由 FaFa@啟晴 於 2013-7-22 11:21:22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