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香港仍然有不少家庭無法負擔私人樓宇租金,需要入住公屋。為確保公屋資源能夠合理及公平地分配給這些家庭及令他們早日入住公屋,房屋署一直致力打撃濫用公屋的情況。
何謂濫用公屋
濫用公屋行為包括:
1. 丟空單位;
2. 將單位或其任何部分轉租、分租;或即使沒有租金收入而供他人居住;
3. 在單位內進行不法活動,如聚賭、藏毒等;
4. 作非住宅用途,如營商、貨倉等;
5. 虛報資料,如入息、資產、婚姻或家庭狀況等。
濫用公屋後果嚴重
濫用公屋的租戶會被房委會終止租約,並收回單位。而租戶在終止租約日期起計兩年內,不得透過公屋輪候冊申請公屋。日後配屋時,不會獲編配至地理位置、樓齡和樓層比其前公屋居所較佳的單位。
如果租戶被發現虛報資料,一經定罪,最高更可被判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早前就有公屋租戶在單位開設非法賭檔,經調查證實後,房屋署向該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收回單位。而另有一名公屋租戶在申報入息時少報受僱收入,被法庭判罰款20,000元,房屋署亦向有關租戶追收少交的租金。
全力打撃濫用公屋
房屋署職員會不定時家訪租戶,了解他們的居住情況;亦會主動調查懷疑濫用公屋的個案。在過去三年,房屋署每年調查約8,000宗懷疑濫用公屋個案,更透過不同渠道向公眾傳遞善用公屋資源的訊息,如在巴士及鐵路站張貼海報、向租戶派發宣傳單張、舉辦屋邨巡迴展覽及伙拍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舉辦活動等。
為配合2013年《施政報告》提出「加強取締濫用公屋」,房屋署額外調派30名經驗豐富的前線管理人員到專責小組,加強打擊濫用公屋的工作,並審查額外8,000個租戶的入息、資產申報及居住情況,同時亦加強宣傳教育,提升公眾善用公屋資源的意識。
舉報濫用公屋途徑
市民如懷疑有人濫用公屋,請立即經下列任何一種途徑舉報,提供的資料絕對保密︰
1. 致電房屋委員會熱線︰2712 2712;
2. 填交舉報濫用公屋郵柬;
3. 登入房委會/房屋署網站 (
www.housingauthority.gov.hk) 遞交電子表格;或
4. 聯絡屋邨辦事處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