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smilies/default/049.gif)
已婚印尼女子离乡别井来港当家佣,在街市买餸时被中年已婚港汉搭讪,声称聘她上门任兼职清洁,印佣为赚外快而答允。翌日港汉驾平治接载她「开工」,驶至停车场停泊後涉嫌与她「车震」性交,
完事後抛下四十五元给她「买零食」。属回教徒的印佣最终在僱主陪同下报警。被告被控一项强姦罪,案件昨於高院开审。印佣作供时更不禁哭诉丈夫知悉她被强姦後,坚决离婚。
被告谢世斌(五十六岁,见图)报称在保险公司任职经理,控罪指他在去年六月三日於铜锣湾的南华会停车场内强姦女事主X(三十岁)。现已离婚的X专程由印尼来港作供,她与前夫并无子女。去年三月她来港当佣工。案发前一天在牛头角街市,被告主动向她索取电话号码,声称介绍她在周日上门到被告住所做兼职清洁,X应允。
事主因被姦离婚
翌日中午(事发日),被告驾车接载X到南华会停车场後停泊,被告从司机位爬到後座并压在她身上。被告先强吻X左脸颊及颈,又隔着衣用力吮她的胸令她叫痛,最终被告脱去她的裤将她强姦,期间有用安全套,她反抗不果。X指被告当时向她说了三次「我钟意你」。X指因觉事件很羞耻,初时拒绝向僱主透露,最终告诉僱主及报警。
发现遗失手机的被告发短讯向X索回,并声言「你要幾多钱,我都畀你」。两人相约六月四日於牛头角街市见面。X通知警方,被告到达时遂被警员拘捕。辩方盘问X时,质疑她警方口供与庭上供词不一致,X解释事发後思绪混乱,其丈夫更因强姦一事与她离婚,令她伤心难过。
而控方在开案陈词亦透露,X事後到医院接受检验,发现其左乳有瘀伤及手背擦伤,私处则无新伤,但法医指性侵犯未必会对私处造成伤害。
另外警方在案发汽车後座发现一条属被告的耻毛,又在X身上发现有他人唾液,不排除是被告留下。
正一人渣,禽獸不如!
本帖最後由 lomeion 於 2013-11-05 15:57:53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