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主頁 » 公共出租房屋 » 屋邨管理 » 父母離世戶籍一問
頁尾 帖尾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回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搜索本分區 搜索 支持鍵盤翻頁

父母離世戶籍一問
請問如果父母已離世,戶籍會自動轉給同住的子女?定係要親身到房委搞轉名?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好像沒得轉名,子女要搬走,要重新申請
扩四no 1211xxx, 水泉澳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2 jacky18chan


   不是, 可以給有名的子女, 如果有幾位, 要自己睇吓邊個做戶主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1 gx12

如因出生、死亡或其他情由引致家庭狀況有所改變時,戶主必須立即通知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以便我們按現行政策處理其個案。
公屋戶主若不幸去世,有關單位的租住權會無條件地批予同是認可家庭成員的戶主配偶。倘若戶籍內並無戶主的在生配偶,有關租約亦可批予單位內居住的其他認可家庭成員,但他們必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以確定他們是否符合獲批新租約的資格及釐定應繳的租金水平。


回應 #2 jacky18chan


    我都聽過。
不過好似話入息同資產合資格,可以申請繼續住。
好運降臨!謝謝主恩! 我溫馨的家!
已買居屋!搬離細小既公屋!
繼續努力!希望好運又再次降臨!
目標邁向:dream house 3.0♡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唔好嚇人地啦!

乙部
第八章:批出新租約政策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自1999年2月5日起實施「批出新租約」政策。在公屋戶主去世後,單位的租約可無條件地批給在單位內居住亦是認可家庭成員的戶主配偶;倘若戶籍內並無戶主的在生配偶,有關的租約亦可批予單位內居住的其他認可家庭成員,但他們須接受「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包括入息及資產審查,以確定他們是否符合批出新租約的資格及釐定應繳的租金水平。
還我河山 復我熊國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1查看名單


可留給同住仔,女
不經不覺   已上樓4年了
有自己的安樂窩
超感恩   超開心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7 kitmak


補充:    同住子女必須是租約內已經有名的.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回應  gx12
如因出生、死亡或其他情由引致家庭狀況有所改變時,戶主必須立即通知屋邨辦事處/分區租約事務...
FaFa@啟晴 發表於 20/02/2014 11:08

多謝FaFa提供正確認知!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1查看名單


戶籍內夠十八歲的人都可以做戶主,包括女婿/媳婦。
戶主離世,如果配偶健在是俾配偶,連配偶都不在才會俾戶籍上其他夠十八歲的人,但要申報入息及資產。
下面嘅資料,上面無會員答到嘅,就我答啦。

拎份租約同死亡證去所屬屋邨邨辦事處,佢會俾一份「轉換戶主申請書」俾你填,如果新戶主唔係原戶主配偶,就要申報入息資產,有表格俾你填好再交,到佢批出新租約的話,到時佢有張通知放入你信箱,又會退回當年的租約按金,同埋要新戶主交相片及新按金。本帖最後由 tandy 於 2014-02-20 14:52:04 編輯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6查看名單

頁首 帖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曾訪分區 支持鍵盤翻頁
重要提示: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請按此瀏覽"重點帖子"! X
分區表  登記 登錄 頁首 回帖 搜索 頁尾 在本分區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