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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屋戶可申請上門收租
有多名公屋居民反映,房屋署最近實行新措施,公屋租戶只可逢星期三上午到屋邨辦事處交租,雖然便利店及港鐵客務中心也可代辦收租,惟索取的收據會脫色,如欲保留資料便須自行影印,認為對年長及行動困難的租戶不便。

即時發收據
房屋署表示,該署於 07年 3年推出 7-11便利店及港鐵站客務中心收租後,屋邨辦事處的繳費處使用率大幅下降,故由同年 10月起,屋邨繳費處收款時間,調整至每個工作天上午,並於去年於 30個屋邨試行逢星期三上午的收款時間,但全港各區仍保留 31個「地區繳費處」,提供全日收款服務。該署有見成效,故於今年 5月 11日起擴至 94個屋邨。
房署續稱,該署可安排長者租戶申請自動轉賬及繳費聆服務,在必要時也可為有特殊需要的租戶提供上門收租服務,並即時發收據。「地區繳費處」資料,張貼在各座大堂告示板,住戶也可向屋邨辦事處查詢。
房屋署繳付租金方法資料,可參考:
http://www.housingauthority......ols/rentpayment/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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