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用LINE請假遭炒魷 被判曠工無得賠
2015-04-14 17:49:00
台灣台中超市裕毛屋崇德店(已改名凱福登)前副組長陳柏翰因身體不適,3次透過LINE請假,經店長回覆:「yes、好好休息」。陳以為請假獲准,連休17天才提交病假單,不料第10天就被以曠工逾3天為由開除。陳男認為不合法解僱,要求索償加班及遣散費,但台中地院指陳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確實曠工,僅判僱主支付22多萬元新台幣(約5萬港元)加班費。
陳男供稱,他因每日清晨上班、半夜下班,工作時間長達12至14小時,導致胸口疼痛。去年7月1日到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心臟科求診後,拍攝藥單透過手機通訊軟體LINE傳給邵姓店長告假,見店長回覆「在家好好休息」,認為請假獲准,便安心在家養病。
同月5日及12日,陳男改往台中醫院求診,仍透過LINE請病假,店長兩度回覆「yes」,直到17日陳男病情好轉,才返回公司填寫請假單。人事課長卻在7月10日傳短訊給所有同事,指他曠職超過3天,未依規定檢附證明辦理請假手續,又不與公司聯繫,因此公告「開除處分,即日生效。」
陳男指控人事課公佈將他解僱前,先將他剔除公司LINE群組,導致他對被開除一事毫不知情,直到同事告知才知悉,批評解僱違反《勞基法》。裕毛屋辯稱,曾多次致電,陳男都拒接電話,又自行退出公司LINE群組,自然無法看到群組內容,加上醫院證明顯示陳男沒有心臟疾病,顯示沒有長期請病假休養的必要,期間又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公司才依法將他解僱。
律師余德正表示,LINE雖可留下彼此通話紀錄,但功能還是跟電話、手機一樣,只能當作口頭約定,不代表實質上的程序,所以不能單用LINE向主管告假,就算完成手續,請假仍應依照公司內部規定辦理。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