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發現,公屋申請人向房屋署查詢時,會被自動暫停編配公屋程序,變相拖慢申請人上樓時間,變相懲罰申請者。該署已改善,將查詢個案與涉編配個案分流處理,防止同類事件發生。
有查詢即暫停編配
公署指出,投訴人 06年 2月申請公屋,其間更改選擇地區,但去年 6月仍未獲編配公屋,投訴人發現其輪候組別中,較其申請編號為後的申請人已上樓,於是先後五次向房署查詢。房署無合理解釋,令投訴人不滿。
公署調查發現,房署收到查詢時,會即時暫停有關申請個案的編配程序,直至該署回覆查詢。申訴專員黎年批評,此舉變相懲罰申請者,「每次查詢就停止分配公屋程序,咁會令申請人恐慌,無端端被延誤上樓,對佢哋唔公平」。公署又指房署未有向投訴人恰當解釋,影響編配公屋先後次序的因素,例如選擇不同地區及各區公屋單位供應量不同等,建議房署檢討。房署表示,去年 11月已將查詢個案與投訴分流處理,並加快回應配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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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彩喜比利 於 2011-4-20 12:07:38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