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行車時速
首要改變的是部門決策時以車為本的思維模式,拋棄交通規劃的唯一任務是保持車輛通行無阻的陳舊工業時代觀念,必須考慮社區的特性而作出相應的規劃。道路安全研究小組主席鄺子憲曾考察尖沙咀地區的道路車速,發現主要幹道例如彌敦道的平均車速,為時速40公里,一些區內道路例如麼地道,時速更只有30公里。我們是否可以根據有關社區的交通情況,規劃出一個讓長者和小童也可安心步行的社區?相關策略可以由減低車輛的速度着手,提倡「車速30」的概念:以整個尖沙咀的格局而言,彌敦道、柯士甸道的車速限制減為時速40公里,而其他內街的車速限制則減為時速30公里。
根據鄺子憲的研究,假如車速限制為時速50公里,撞倒行人而引致的死亡率會高於50%;假如社區街道的車速限制可維持在時速30公里之內,即使有人近距離遭車輛撞倒,死亡率亦不會高於5%。限制車速的做法,可有效減少尖沙咀每年約200多宗的行人被車撞倒事故。
政府應該盡快根據香港長者人口的比例分布【表】,在長者人口比例較高的區域、社區或屋邨,引入如紐約市般的「長者安全街道計劃」。根據警務處2014年的交通意外數字,長者人口較高的地區如黃大仙和觀塘,其交通意外的發生頻率亦往往較高(分別為586宗和503宗)。香港的交通規劃實在應該與時並進,建立更多長者友善社區,多鼓勵步行出入社區,不單可以大大減低交通意外的傷亡事件,更可以減低行人接觸路面空氣污染物的機會,改善長者和居民的健康。
外國曾有文獻指出,提升街道可行性5%,便可減少6.5%的汽車行駛里數,從而減少5.6%的氮氧化物(NOx)和5.5%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的排放。香港的長者友善社區亦應該着重社區及交通規劃的細節,摒棄以車為本的規劃思維,締造一個既環保、又能供長者放心出入的安全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