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3 14:09:00 HKT
《商品說明條例》不良營商手法修訂實施兩年來,首宗涉裝修工程費的檢控案今在沙田法院開審。案件被告公司被指將原本報價為17.5萬元的馬鞍山裝修工程提價到79萬元,而事主夫婦最終支付了50萬元。
單位業主蔡劍輝,本身是海關督察。他今供稱,2014年8月購入馬鞍山翠擁華庭單位後,到馬鞍山中心的明思設計報價,他當時已表明工程需清拆全屋原有裝修重造,對方起初報價約17.5萬元,另對方指明拆牆及安裝電掣是「自費項目」,估計需另付10至12萬元,故蔡預算工程花費約30多萬元。
蔡於同年11月下旬收樓,工程由第二被告林沛泉的胞弟負責。林的胞弟分別在同年12月及翌月約見他們夫婦,要求兩人支付工程費用,並交出另外4張報價單,列明收取108個安裝電掣位費用。
惟蔡指全屋實際僅有72個電掣位,而且新報價單與原有報價單字眼不同,價錢亦大幅上升。例如原有價單的「新改洗手盤冷水來水位」,被改為「新做」,價錢由原先的980元變為1,960元。蔡遂與對方對質,惟對方強調工程已展開,「冇得返轉頭」、「我係負責工程,做咗就要收錢,你同Joe Lam(第二被告)講過乜嘢,我唔知」。蔡指感到震驚愕然,認為對方收費無理,「最重要係之前無報過價拆完晒,等米已成炊跟住再報價」。
被告為明思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及其董事林沛泉(47歲),控罪指兩被告於2014年9月13日至2015年1月19日,在位於馬鞍山中心地下的明思設計廔內,提供一份難以理解的附加裝修工程費報價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