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綠表上期買左屏欣
外母非永久,當時check過法例記得永久+非永久聯名可免買家印花稅架嘛?
中第9條
定...
abc711200 發表於 2017-08-01 16:13:44 原文
外母不是近親呢!
10.問:如果住宅物業由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及其屬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 配偶共同購入,是否須就有關交易繳納「買家印花稅」 ?
答:由一位香港永久性居民及其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共同購入的住宅物業,而各人均是代表自己行事,無須繳納「買家印花稅」。
11.問:就印花稅而言,外父 / 外母是否被視為近親?
答:就印花稅而言,外父 / 外母不會被視為近親。
12.問:如果住宅物業由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及另一位屬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士共同購入,而該兩名人士並非近親,是否只須就樓價的一半繳納「買家印花稅」 ?
答:如果住宅物業由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及一名非近親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以聯權或分權方式共同購入,不論該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所佔物業的業權比例,均須就該物業的總購入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繳納「買家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