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政府如果再把新起的公屋改成綠置居賣,係應該好好聲明一下公屋/居屋計實用面積的雙重標準。
我都是在買入前上網做左些資料搜集,從非官方的網民資訊,才知道明明是同一款政府樓,但當居屋發售vs當公屋出租,計面積是雙重標準,景泰苑19x呎和公屋15x呎也是一樣大小。
居屋出售計面積應是和私樓標準計法一樣計埋牆身和部份公共空間,但公屋呎數就真係計内籠十足可用面積。
但官方資料好像真的沒講明這套雙重標準?
不是個個會從非官方途徑搵料。
尤其是只限綠表的綠置居project,多數人都是住開公屋又沒買樓經驗,政府應該聲明清楚面積計法如何和公屋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