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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城市﹕安居樂業,需要置業?

如果去掉身分,以下訪問也許不過是,尋常升斗百姓對於房屋的祈願——但蔡宏興(Donald Choi)在某種意義上不是普通人,三十餘載從事建築發展經驗,參與過新機場建設,曾為本地大型發展商重臣,掌舵房地產業務,以往在公開場合總是被記者包圍,請其卜算樓市發展,今天卸下地產商高層銜頭,談到對香港未來的想像時,反問一句:「安居樂業,需要置業嗎?」







地產商與民間 對立關係

因此,也許在「民間土地資源專家組」的名單上看到蔡宏興的名字不應感到意外,但今次訪問中他所說所想是出自個人身分:「我不理什麼團體,可能有些小組成員的意見我不是完全同意,但最重要是有一個平台可以互相交流,土地運用、發展是我從事多年的本行,因此覺得亦有一些意見值得拿出來讓大家參考。」

蔡宏興說,他從來不是典型的地產商人。所謂典型,大概是指自一八四一年英國殖民地政府首次賣地,政府作為壟斷供應者,為維護利益而奠基的高地價遊戲開始,到五十年代後隨人口激增出現房地產熱潮後,政策過度傾斜向發展商,以至到回歸後,地產一行被認為是造成貧富懸殊的元兇的一種既定印象,簡而言之,地產商和民間,至少基層,隱隱約約有種對立的關係。

對「房屋」概念 混淆不清

但說香港今天局面,是發展商埋沒良心賺到盡之過,蔡宏興同意又不同意,世上有短視商人是一回事,香港當前對「房屋」的概念混淆不清又是一回事:「我常說,房屋問題,是因為我們沒有一個定案、一種共識,房屋,到底應該是用來住的,以『用』的價值來衡量,還是等同儲蓄、致富,以『投資』的價值去看呢?」

「我們現時社會的問題是,沒有將事情問清楚,轉移了視線。」比如媒體頭條動輒高舉年輕人要不喝不吃N年才能上車,社會賢達呼籲人少去旅行努力儲首期,今天社會問的問題是,幾時買到樓︰「大家想置業,又要求政府幫你置業,底線便是想樓價永遠向上升,根本所有人都在玩同一個遊戲,那如果整個社會同意,買樓是一個置富渠道,決定要繼續走這條路,便請不要再投訴個產品不好,事關你本來只當它是商品——這便是今天的房屋問題,買家不在乎是否舒服,個窗是否流通,因為即使件貨不對路,只要一路升值,我可以隨時賣出去,那你是自己沒有想清楚個價值觀。」

同樣,這邊廂林鄭信誓旦旦說房屋不是商品,新一屆政府的房屋政策卻無不是以助人置業為主導:「但如果幫人置業,不是commodity(商品)是什麼?這裏有小小一個矛盾。政府覺得,要社會減少怨氣,有大批人想置業,那我便幫助他置業,這是政治妥協;但到底你建屋時,是希望畀業權他,還是畀居住權他?這個是政府可以話事的。」

房屋, 是福利?還是基本權利?

蔡宏興認為,假如,只是假如,有一天當業權不再是問題時,我們也許可以回頭思考,房屋,到底是福利,還是基本權利:「大家想清楚,我們要的是住得有尊嚴、舒服,那個產權可以不是我的,但我有權住在這裏,不用擔心業主明年會加租踢我走,如果大家有這個共識的話,今天政府如此多財政儲備,是可以多做一些事。」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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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今天香港不是已經擁有引以為傲的公共房屋嗎?張炳良也早在十年長遠房屋策略中劃下公私營房屋的六四比例:「但很多時候到政策落實時又未必是這回事,你看最近雖然行政長官出來解釋了不是要有八十萬封頂,但無論是六四還是幾多比例也好,根本不應劃一條線,而是看有多少人需要提供,總之你十八歲出來,你便有權問政府拎間屋去住,今生今世不用再交還。」不再設入息資產審查,全民公屋,有可能嗎?「新加坡政府不會比香港有錢,但八成多人住公營房屋,也不代表沒有私人市場;而事實上現在已經有部分香港人有這種特權了,你看我們的丁屋政策?為什麼不讓每一個香港人也有同樣的權利?」

人人有屋住 香港有這樣的條件

蔡宏興眼中的安居樂業,不等同置業:「你看綠置居的出現,便是因為有人不願意交還公屋,出來自己買樓,如果政府已經畀到一個有質素的單位你,為什麼還要置業呢?講真,個個月去供樓,怎會有創業精神?結果綁死了年輕人,你寧願畀層樓他,讓他用自己的財富、精力,實現理想,香港便能創造更多財富,這才是社會應該推動的方向。」

在美國受教育、本應是自由派的蔡宏興,說自己其實也暗地裏很社會主義,對於未來香港的想像,他說希望人人有屋住:「住得開心,舒服,亦是一個可以持續發展的綠化城市,香港是有這樣的條件的,因她是一個很compact的城市,這是香港既有的優勢,因此應該繼續這方面做城市發展。」比如地鐵上蓋物業,應該放寬更多樓面面積:「只要運輸交通配合得宜,住多一千人不會擠塞社區的話,為何不畀多住一千人?我們應該逐個地方去研究。」

土地資源 還有許多未充分利用

香港沒有土地問題,至少暫時沒有,郊野公園也未必是不可觸碰的禁區,但起碼不是今天:「除非看過所有選項了,自然無話一定不能發展,但我認為香港今天未到那個階段,仍然有很多土地資源是可以先利用,只要我們利用現有的土地,是足夠做發展的。」比如市區還有許多未有充分利用的土地資源,舊區五六層高的唐樓處處,問題是如何去重建再發展︰「如何保留現有,同時不阻止新的發展,在中間落墨,比如新加坡的China Town,保留一部分社區,其餘地方讓你建高一點,這些都可以做的,以往我們做不到,是貪方便的問題,但你看藍屋,它不單止保留建築,原本居民還可以搬返入去住,過程是好煩,但絕對值得。」

舊區「自己」重建

又或者,將來的舊區重建,可以嘗試改行另一種模式︰「比如舊業主們有十個單位,與其給發展商收購重建,再轉售給其他人,倒不如大家組織起來,將十個單位重建成十五個,以五個多出來的單位可以出售獲取的利潤向銀行借錢,聘請發展商幫我重建。」又或者政府與其注資市建局,倒不如成立基金資助舊樓業主重建︰「重建後,賣了有多餘錢還給政府也可以,當自己可以主導時,不用再擔心同區七年樓齡的賠償不夠在原區置業,既然地產商可以有利潤,同一班人做為什麼沒有?」

「你可以話我太naive,但一個好的社會,是應鼓勵多些人將他理想中好的城市講出來,愈多人講,成事機會愈大,如果我們經常妥協在現有的模式,那我們不會改變。」蔡宏興說。

論 發展商角色

外國有些地方,發展商只是提供發展服務的第三者,不一定同時包辦投資者及業權人,假如將同一套模式搬來香港,發展商便不一定是重建發展中,和街坊對着幹、摧毁舊社區的元兇:「例如業主沒有知識,便可以請顧問,現在如此多專業人士在發展商打工,將來他們也可以自己開顧問公司,幫助社區重建發展。」

論 活化工廈

政府自二○一○年推出活化工廈計劃後,因為大業主可以免補地價,免費改用途,被批評政策優待大業主之餘,也間接令工廈租戶面對加租逼遷,蔡宏興說︰「今天與其改契改土地用途,倒不如政府將『工業』的定義由十九世紀帶領到廿一世紀,band房好、寫computer code好,也是今天工廈內的『工業』,只要改變定義,這些完全可以合法去做。」讓小型工作室的租戶也可以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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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汽車

蔡宏興認為,香港透過牌費及汽車登記稅去解決交通擠塞問題,變相製造不公平,建議政府可以學習新加坡:「新加坡很快便不會再發新牌,限制私家車增長,而不是像香港,邊個有錢邊個可以用,一個好的城市,是有錢人都會搭公共交通工具,那個城市才算成功。」

論 公務員合作社房屋

全港約有200個公務員合作社,大部分均超過五十年樓齡,不少業主希望重建,卻因為天價的補地價方式而卻步:「政府反正要花這麼多錢又填海,又要再造基建,倒不如不要收補地價,協助他們重建行不行?」他舉例,重建後的單位甚至可以用作出租公共房屋用途。

【乜嘢城市研究系列三】

文//梁仲禮

圖//鍾林枝、資料圖片

編輯//蔡曉彤


本帖最後由 folee2008 於 2017-11-13 09:50:15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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