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藍綠議員對於社福預算被「擱置」一事唇槍舌戰,民進黨議員直指國民黨議員阻擋預算,影響弱勢權益;藍營議員則回批,市府拿社福團體恐嚇議員,行政院主計總處曾函示,一般年度計畫在總預算未完成審議前,仍可依《採購法》辦理招標、決標、訂約,根本沒影響。
台中市政府則指出,包括衛生局食安處提供給獨居老人的藥事服務、社會局給身障人士的爬梯機服務,以及為身障人士新設的社區家園,都屬新興預算,依法不得動支。「目前因預算未過,已嚴重影響弱勢者權益。」
作法不一 勞工局先小額採購委外 這次引發爭議,另一原因在於台中市政府各局處面對「預算被擋」的緊急應變步調不一致,作法也不同。其中只有社會局已發包決標,並請得標廠商、機構簽「切結書」因應。
台中市勞工局選擇依計畫類型採兩階段處理,例如像東協廣場「國際移工生活照顧服務中心」經營管理這樣的延續性計畫,一月份先採「小額採購」(僅10萬元以下適用)方式委外,全年度計畫則正對外招標中。但若是新興計畫,就全數停止未處理。
台中市政府總預算尚未通過議會審議,各局處因應方式不同,勞工局延續性計畫一月先採「小額採購」方式處理。圖為東協廣場「國際移工生活照顧服務中心」2017年揭牌成立,今年營運管理尚待對外招標。(台中市勞工局提供)
勞工局官員接受《上報》訪問時坦言,「我們招標動作的確比較慢、有點delay(延遲),最近才動起來」,但也是希望「慎重一點處理」。
隸屬台中市社會局的「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則是在今年1月後才陸續請委外得標廠商簽署和社會局同一份的「切結書」。
社工師公會:相關權利應寫清楚
一家曾承接台中市府委辦服務的機構指出,即便像勞工局的作法,先採小額採購,二月再和得標廠商簽約提供服務,「但潛在廠商未必會得標,先招募的員工人事費怎麼辦?」
另有社福機構擔憂,社會局請得標廠商簽切結書放棄求償權利,但一月份已聘請員工了,未來如果預算被刪,即使可補償薪資,勞工的工作權該怎麼辦?
該社福機構表示,過去台中也曾發生新年度1月份還沒通過總預算的狀況,這次卻是第一次有市府單位要求簽「切結書」。且其他地方政府過去在標案中即使註明「實際金額會依議會審議結果做調整」,也不會出現「不得請求損害賠償」的字眼。希望台中市府內部應有一致處理方式,不該各自為陣。
據了解,台中市社工師公會理事長溫世合在社會局1月5日舉辦的座談會中建議,可考慮撤掉原本的切結書,或是重簽新版切結書。但社會局最後決定以發函「補充說明」方式處理。
溫世合接受《上報》訪問時說,社會局應在後續發出的公文中,把廠商的權利、義務寫清楚,「不能只主張要廠商要放棄A權利,卻不說有什麼B權利可以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