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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署話只可延期,别無它法,現在不可答可延幾耐。2. 律師話問題是下老人一没有清晰認知能力簽法律文件;這才是個最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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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MANDY0306 於 2018-04-16 08:14:05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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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打去售樓組問下好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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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老人家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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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署話只可延期,别無它法,現在不可答可延幾耐。2. 律師話問題是下老人一没有清晰認知能力簽法律文件;...
元朗友 發表於 2018-04-16 08:02:14 原文


法律我唔識,但照常理,簽臨時買賣合約時(即兩年前)  老人家是正常未病,是清晰知道簽約, 但到了現在,只是法律上要求完成埋下半parts 文件,但老人家因病未能完成手續,於咁既情況,是否應有酌情處理的理由?因為老人家是在清醒狀態下簽約(兩年前) 而且比左大訂(血汗錢),但因起樓需時而生了病,因而沒法完成買賣,法理上是手續問題多於個人意願問題,因好肯定一樣野是老人家是清晰知道和願意買(兩年前)
咁樣講,唔知在法理上成唔成立,可以取得房署酌情處理呢?我個人覺得,無理由老人家生了病已不辛,還要取消其健康前的意願,咁樣確是對老人家,甚至事主整個家庭好唔公平, 或者最後同房署都抗爭拉据,報埋比傳媒知搞大佢,c 多d 壓力比房署,或者有用
我聽見此事,真的好扎心,好明白樓主的心情,好鄧你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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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7 ran01
I also said that (same as your reason) , they said they didn't acce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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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11 元朗友
律師的回答是对的。而第一点的回答是殘忍的,延期至老人过逝,業權轉讓來解决。 有感而發: 樓花期長+長者計劃下: 老人期間患病,致狀態不適合完成買賣合约後的手續,若沒有酌情安排,弄得新屋没了, 交了的首期也沒了 (若用綠表抽,不知公屋可留否) - 这樣是不对的。
希望直接见主任可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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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我唔識,但照常理,簽臨時買賣合約時(即兩年前)  老人家是正常未病,是清晰知道簽約, 但到了現在,...
ran01 發表於 2018-04-16 20:46:44 原文


以下是我理解,純粹討論~
我們只是簽咗臨時合約,代表雙方有意願做呢個買賣,未正式簽約一刻,雙方都可以反悔。(賠償/罰則臨約應有訂明)
因此必須在成交那一刻,買賣方都要清楚明白自己的行為(除非當事人有合法授權代表)係做緊乜嘢。所以樓主呢個情況,真係兩難。本帖最後由 kamanwo 於 2018-04-17 12:24:26 編輯
個個都代朋友問?
你係:真八卦? 真多事? 真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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