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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議局拍片講「丁屋真相」 當中有幾成真?
blob:https://www.hk01.com/78f763d3-c45f-470e-842c-3d6c7d192167[color=rgba(0, 0, 0, 0.84)]上星期六(5月12日),鄉議局舉辦「安居立業.活用新界土地」研討會,土地供應專責小組黃遠輝亦應邀出席。期間,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建議稱,村界外的「鄉式村發展用地」(俗稱V-zone)宜採公私營合作模式開發,並容許丁屋向高空發展,以善用土地。為加強說服力,鄉議局特意製作了一條短片,名為「丁屋是什麼?真相」,以期向大眾說明,原居民擁有丁權非常合理。然而,該條短片既有事實訛誤,也有邏輯謬誤,以之論證丁屋政策的合理性,恐怕難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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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否擁有農地,18歲的男性原居民均擁有丁權,能建三層的丁屋。(香港01)



依照丁屋政策,每名年滿18歲的男性新界原居民(包括僑居海外者),可向地政總署申請免補地價建造一幢不高於三層、每層面積不多於700平呎的房屋,俗稱丁屋(按官方數據,政府每年因之少收約六億元地價收益
)。換言之,「丁權」的意思是「建造丁屋的權利」,坊間有人對之混淆不清,甚至以為丁權是指原居民一出世便可獲贈一幅地或一間屋,其實是一種誤解。不過,單是有權免補地價興建丁屋,已是一種與別不同的權利,這點毋庸置疑,因此法庭才接納司法覆核申請,審議丁屋政策是否合乎基本法人人平等的原則;在此時刻,鄉議局意圖論證丁屋政策的合理性,合乎其立場,但其所製短片的內容倒是值得商榷。




有「都市傳說」謂有丁權便沒公屋,其實不是實情。(鄉議局短片截圖)



丁屋申請人會永久失去公營房屋申請資格?
短片指出,自1972年起,政府訂下了多重丁屋申請限制,包括丁屋申請人會「永遠失去公屋、居屋的申請資格」。這種說法是流傳已久的「都市傳說」,然而,早在2012年林鄭月娥還是發展局局長時,便已澄清,任何人只要通過資產和入息審查,便可申請公營房屋,機制絕不會將原居民拒諸門外。
更甚者,在現實之中,原居民可兼得丁屋與公營房屋,具體做法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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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情境現行政策
男丁AA已經行使丁權,並已將丁屋賣出,現在想申請公屋。只要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便可申請公屋。
男丁BB正居於公屋,現在想行使丁權。只要入息不超過入息限額5倍,或資產不超過限額100倍,便可繼續居於公屋。(參考︰現時三人戶要留在公屋,其入息及資產分別不可多於139,600元及2,800,000元。)
男丁CC已經行使丁權,並已將丁屋賣出,現在想申請居屋。只要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而且申請前兩年內沒擁有物業,便可申請居屋。
男丁DD正居於居屋,現在想行使丁權。沒有限制。資料來源:  《香港01》

記者根據房屋署書面回覆、房屋署網頁資料整理
換言之,丁屋申請人不單不會「永久失去公屋、居屋申請資格」,更可兼取丁屋與公營房屋,鄉議局的說法,絕對是一種錯誤的論述。
村界內的官地不宜建公共房屋?
鄉議局要告訴大家的第二件事情,是村界內的官地「三尖八角」,不適宜建公共房屋,希望公公眾勿打主意。村界內的官地是否三尖八角、是否適合建公屋,是政府要考慮的事,和丁權合理與否無關;相反,丁屋的興建位置可以擴展至村外的官地,這才是丁權不合理之處。

丁屋的興建地點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V-zone,二是「認可鄉村範圍」;不過,政府非常體貼原居民,為照顧有丁權但無土地的原居民,至今已完成開發了37個區段、共70公頃的官地,並以私人協約方式批地予原居民,可興建2,000多幢丁屋。簡單來說,「鄉村擴展區計劃」就是政府動用公帑收地並作開發,然後以優惠價批地予原居民興建丁屋。根據立法會文件,排頭和上禾輋、蝦尾新村,以及其餘八個尚待開發的鄉村擴展區涉地共18.5公頃,由此可見,丁權絕對影響公共資源分配,這是鄉議局未有告訴公眾的事情。

丁屋建屋地點受限制,須符合兩個條件。(香港01)

丁權是傳統權益?
雖然《基本法》第25條指「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對一律平等」,但第41條也訂明,「『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保護」,因此鄉議局一向強調丁權是傳統權益,只有成功論證這點,才能維持丁權的合理性與合法性。

為證明這點,鄉議局的短片居然由公元1000年說起,指原居民一直能自由建屋,所以丁權絕對是傳統權益,暗示原居民接受丁屋政策規管(例如面積和高度限制),已是一大「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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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議局為證明丁權在今時今日的合理性,居然由北宋說起。(鄉議局短片截圖)



公元1000年,正是北宋時期,假如當天的生活習慣也可以等同於今日的傳統權益,那麼三妻四妾是否也可以爭取保留?村長是否可以行「浸豬籠」家法?要論證一種集體行為是受當代法律保護的傳統權益,除要證明該行為有源遠流長的歷史,更要確保該行為與現代價值觀(例如公平)相符。鄉議局那種訴諸古代的邏輯,本來不值一駁,但既然他們視之為其論述的核心,倒是不得不正視。
《香港01》主張取消丁權
,那是因為丁屋政策無可持續性,而且對非原居民並不公平。假如力挺丁權的鄉議局有其高見,大眾當然要認真聆聽,與之進行理性討論;不過,在討論之前,必先排除一切訛誤與謬誤,否則必然有損討論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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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規劃署長受訪 謬論連篇 漠視市民窘境



近日,三名前規劃署署長接受團結香港基金旗下組織「政策‧正察」訪問,談論棕地發展。他們對全面發展棕地抱有質疑,因為棕地並非如坊間所想有充份的基礎設施;政策甚至會招來反效果,例如令綠化地轉作棕地,破壞環境;更指不應將所有私樓視為豪宅,認為這些說法是「絕對錯誤」。三位署長照理對規劃政策甚為熟悉,惟訪談中的說法錯謬甚多,實在難以服眾。

在訪問中前規劃署署長梁焯輝指出,取締棕地會影響綠化地,惟這說法實在本末倒置。根據《城市規劃條例》,所有人需要經過申請才能改劃土地用途;在大部分情況下,自行改變土地用途,即屬犯法,可被檢控。誠然,過去有不少人破壞綠化地,申請轉作棕地,但是問題在於政府的罰則過輕,甚至對違法者百般遷就,種下惡果,當中天水圍泥頭山事件即屬一例。

另一方面,可藉保留棕地保育綠地的說法,更與事實不符。觀乎土地供應專責小組2017年11月提交立法會的《善用現有土地》文件,在210幅具房屋發展潛力用地中,有近半涉及綠化帶,這些地帶本屬郊野公園的緩衝區,大部分擁有自然生態環境,發展並不理想。解救綠化帶之道,在於優先發展棕土;反之,如果保留棕地,只會犧牲更多綠化地帶。
事實上,當日一同受訪的前規劃署署長凌嘉勤,2012年至2016年在任期間就因「見縫插針」而被批評為「盲搶地」,民間多番要求政府落實棕地優先發展,保育綠化帶,卻未被理會;由此觀之,發展綠化地不但不是規劃署的禁忌,更屬恒常政策。如今由前規劃署官員親述綠化帶保育,難免予人貓哭老鼠之感。

棕土定義:
在香港,棕地一般指位於新界鄉郊地區的農地,特別是相對平坦及較容易到達的地區。這些地區一直充斥各式各樣的工業活動,例如露天貯物、港口後勤設施、工業工場、物流作業、回收場、建造機械及物料貯存等,大多是不配合周圍環境的工業活動。
出處:立法會資料文件《棕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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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嘉勤在訪問期間又強調,並非所有棕地都已有道路及配套,適合發展。但實際上,相對於未經平整的綠化地,發展棕地的難度應該較低,他的說法,實不過是延續在任期間「保育棕地」的政策而已。再說,如果交通不便、欠缺基礎設施可成不發展的理由,政府理應不考慮發展地產商的農地。但是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早在大辯論開始之前,已然提出協助地產商興建基礎設施;可見前期基建不足,根本難成不發展的理由,問題只在於政府的意向而已。
至於他不反對市民將私樓等同豪宅,則可見其脫離社會現實。須知道,香港的樓價正處於歷史高位,樓價遠遠拋離市民的負擔能力,現時連天水圍嘉湖山莊等「上車盤」,亦已呎價破萬,對於一般市民來說,已經無異於豪宅。在這前提下,市民要求政府多建按市民負擔能力定價的資助房屋、公營出租房屋,可謂合理至極。
縱觀三名退休官員所言,明顯與現實相差甚遠,也漠視民生問題嚴峻。觀乎房署的最新數據,公屋一般申請者的輪候時間已然增加至5.1年,居於劏房者眾。可惜的是,一眾既得利益者對市民困苦置若罔聞,而一些「社會精英」、官員,不但未發揮專業知識,為民解困,反而助人為惡。隨着土地大辯論展開,市民固然要積極參與、發表意見;一眾社會精英更應反思他們的從政初心為何,到底是要服務市民大眾,還是社會上的既得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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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智思:填海「一定是選項」 不應發展郊園邊陲地帶

今屆政府視土地供應為施政重中之重,「土地大辯論」現正進行得如火如荼。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接受《香港01》專訪時指,以往經驗顯示,大型增加土地供應的方案,最終都要靠填海,坦言「一定是選項」。至於郊野公園邊陲地帶,曾任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主席的他直言「不同意」。

陳智思指,歷史經驗顯示,大型擴建市區及增加土地的方案,如新市鎮建設,「來來去去」都是靠填海才能達到,「新加坡咁多地都靠填海」。他承認沒有一個方案可以處理土地短缺所有問題,相信要透過包括使用棕地、農地、公私營合作等方案。
對於公私營合作使用地產商農地,會否惹來「官商勾結」疑慮,陳智思指今屆政府不會「卸」或「明益」地產商,至於會否令政府「蝕底」,他坦言「冇可能(地產商)冇錢賺,一定要益佢,(只是)益得來要公平」,認為只要透過公平、公開及透明度高的平台,讓地產商合理地賺錢,達致雙羸方案,便會減低風險。

社會最近對是否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作建屋用途有很大爭議,陳智思表明自己透過公司擁有會籍,但他本人沒有使用,亦不懂打高球。他稱,自己曾視察高球場,認為是香港唯一綠地,「拆左就冇」,「如果香港市民睇完球場,會否覺得要拆來起樓?」,認為若最終要清拆起樓是可惜。但陳智思承認,粉嶺高球場公開程度不夠多,是另一問題。




香港住屋問題嚴重,政府期望「土地大辯論」可為未來開拓土地方法尋求共識。(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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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困新聞:政府終於明錢解決到就不是問題】

「時間就是金錢」,政府加碼即可加速收地進程,何樂而不為?今集《解困新聞》,與你拆解政府推出跟公營項目有關的清拆收地行動之補償新措施,到底有何新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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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未來的晴空,往下一個目標進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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