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錦田水頭村找到該地塊管理人之一、鄧振秀祖司理鄧國禧,他表示已收到政府收地通知,但對違例起屋及出租詳情並不清楚,「管理那麼多地,怎麼記得?」他又表示,太公地屬於一百多個族人,希望要回土地,他記得曾聽人提及,「叫人搬走,給(政府)少少手續費,可以贖回的」。
他向記者透露,自己並非涉事地段的實際主理人,他稱主要由「村長話事」。該村長並非祖堂司理。記者曾嘗試聯絡村長,但未獲回覆。
另一村民鄧先生在記者面前撥通村長電話,轉述對方說法稱該地塊「觸犯了小小法例,政府出信說收這幅地……現在事態發展中,費事講,怕影響裁決」。
充公地皮是政府就違反地契執法的最嚴厲手段,不過並非永久無法取回。根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當業主違反地契,政府便可以充公地皮。而其後業權人可以向特首提出呈請,申請取回被充公物業的業權。業權人若已糾正違契事項及繳付一切相關的費用、開支、罰款,及滿足其他附加的條款,特首可給予寬免,歸還業權。
村民嚴先生說,村中農地起屋現象普遍,近年大多改成劏房租給村外人。(鄭子峰攝)
住萬呎無牌屋鄰居:住鄉村是一等人
自出世一直住在逢吉鄉的60歲村民黎先生憶述,80年代時涉事地皮上有豬欄及一單層屋,後來荒廢多年,近「十年八載」才重新起屋裝修,又從一層改建為兩層,放租給村外人住。黎先生稱,村中原居民幾乎都已離開家園,許多人用類似方法改建收租,「外面租個劏房可能一萬幾千,這些可能三千幾」。黎先生的家「有萬幾呎」,亦起在農地之上,感慨生活質素遠高於市區,「現在在鄉村住一定是第一等的人」,惟自己亦無住屋牌照,擔憂政府之後若發展可能會收走土地。
嚴先生為充公地段抱不平,稱包括他的家園在內,附近多間住屋都在農地上興建,「以前爛地來的,我們自己整好……這些都不搞,搞人家(鄧氏)這個,有乜可能?」
鄰居嚴先生說,村中土地本多用來養豬、養雞,近年無人養殖,許多人便將土地改變用途。(鄭子峰攝)
住萬呎無牌屋鄰居:住鄉村是一等人
自出世一直住在逢吉鄉的60歲村民黎先生憶述,80年代時涉事地皮上有豬欄及一單層屋,後來荒廢多年,近「十年八載」才重新起屋裝修,又從一層改建為兩層,放租給村外人住。黎先生稱,村中原居民幾乎都已離開家園,許多人用類似方法改建收租,「外面租個劏房可能一萬幾千,這些可能三千幾」。黎先生的家「有萬幾呎」,亦起在農地之上,感慨生活質素遠高於市區,「現在在鄉村住一定是第一等的人」,惟自己亦無住屋牌照,擔憂政府之後若發展可能會收走土地。
嚴先生為充公地段抱不平,稱包括他的家園在內,附近多間住屋都在農地上興建,「以前爛地來的,我們自己整好……這些都不搞,搞人家(鄧氏)這個,有乜可能?」
村民黎先生說,時移世易,住萬呎房屋的鄉村人如今成了香港「第一等的人」,但是「有人有特權」可擁有丁屋牌照,自己住了60年都無牌。(鄭子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