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大嘥鬼! 申訴署揭逾10萬呎儲物室空置
現時基層輪候公屋年期高逾5年以上,惟申訴專員公署發現屋邨內仍有不少儲物室位置閒置,炮轟房屋署未有用盡空間。申訴署主動調查發現,全港87個公屋設有2462個儲物室,當中39%屬空置,約959個,總面積逾10萬平方呎。當中以沙田禾輋邨的空置儲物室面積最大,有逾萬呎空間。
申訴署力數房署6大不足,包括儲物室空置率高、無及早研究儲物室作住宅、大量閒置「空格位」等。其中有關改建作住宅用途,署方認為現時輪候公屋時間逾年,房署在考慮如何使用相關閒置空間時,應將住宅用途放在首位,但該署一直未有審時度勢。以彩雲邨為例,有多個700多呎的儲物室空置4年以上。
該署又發現,不少公屋單位鄰近有「空格位」,房署解釋有通風及通道用途,但一直未有統計「空格位」的數量,署方質疑「空格位」有改建住宅的可能。
申訴署指,房署現時只容許屋邨內的儲物室出租與相關大廈住戶,但實際有不少社福機構及建築界人士有意租用,批評房署白白浪費土地資源。而出租空置儲物空間的資訊會在房署網站列出,但不會有數量、面積等資料,令有意租用團體難以全面了解屋邨空置儲物室資料。
申訴專員劉燕卿直斥「令人慨嘆,咁珍貴嘅資源被浪費」,房署應認真審視空置儲物室及空格位的問題。她又批評該署在出租儲物室規定長度僵化,只供屋邨內住戶租用邨內儲物室,質疑住戶單位都無700呎,怎會租用700呎以上儲物室作存貨,強調「土地咁矜貴,半呎都唔應該浪費」。
順利邨利祥樓首兩層有大量單位闢作儲物室(啡色門)。
有空置儲物室的室內環境,與一般出租住宅單位差異不大。
申訴專員公署發現屋邨內有不少儲物室位置閒置,炮轟房屋署未有用盡空間。
申訴專員公署發現在某屋邨大廈的低層有整列相連的閒置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