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Allas身體不適,僱主不肯讓她請病假求醫,拖到今年1月20日才求診,不幸確診第三期子宮頸癌,轉介到屯門醫院治療,醫生為她簽發病假紙由1月25日直到2月18日。豈料在即將放完病假的2月17日,僱主突向她發出解僱信,內容指基於她的健康理由需要即時終止合約,信末更諷刺稱:「祝你身體健康。(Wish you good health.)」
早前有報道指影帝梁家輝舉家陪同證實患上子宮頸癌的外傭一同抗癌,成為一時佳話。不過,同人不同命,同樣確診患上第三期子宮頸癌的38歲菲傭Baby Jane Allas,在確診後即被僱主終止合約,理由是她患癌,更在解僱信中祝她「身體健康」。突然被炒,Allas即時喪失應有的醫療保障,無法繼續在公立醫院接受治療,更要在兩周後離開香港。
Allas是一位育有5名孩子的單親媽媽,為了撫養自己的孩子,她選擇離鄉來港照顧他人的孩子。她2017年以外傭低最低工資4,520元,受聘於一個居於元朗的巴基斯坦裔6人家庭,每月過半收入都會寄回菲律賓養家。
Allas接受CNN和法新社訪問時透露,這一年來工作待遇非常差,每天只能吃冷飯菜汁、甚至已過期的食物,晚上就要在堆滿雜物的士多房內睡覺,每周一天的法定假期都無法放假。來港一年,她體重驟減16公斤,至去年底開始感到身體不適,拖至一月尾才有空去屯門醫院求醫,卻換來確診患癌的噩耗。她稱當時醫生已向她簽發病假至2月18日,不料僱主在病假結束前一天向她發出解僱信,寫明解僱理由是「根據你的健康情況,我無法繼續聘用你」(Given your medical condition, I am no longer able to continue your employment)。Allas哀求僱主不要即時取消的其工作簽證,讓她可以繼續在公立醫院接受為期3個月的化療、放射治療和做手術,否則她根本無法負擔估計高達100萬元治療費用,不過僱主並無理會。
本港菲傭Baby Jane Allas在確診患上第三期子宮頸癌後,即被僱主以她患癌為由終止合約。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組織幹事王瀚樑表示,過往有不少外傭因患病被僱主解僱,外傭被解僱後2星期內就要返回原居地,求助無門,「不時都聽到咁嘅情況,好多時候無法親身接觸工人,因為工人被解僱後,好快要離開香港。」
王瀚樑又認為,現行政策對患病外傭不利,「好似有啲外傭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等,未必即時影響工作,但僱主會直接將外傭解僱,僱主就唔需要負擔醫療費用……佢哋(工人)好多時候無得say no,因為僱主只需賠償一個月代通知金及機票。」
她又稱,需醫生證明外傭因患病失去工作能力,「醫生有冇畀證明話(工人)unfit to work?如果醫生無發出有關證明,但僱主將外傭解僱,僱主有危險」。她又指,曾接獲一宗個案是外傭屬末期病患者,「去到第四期,返咗一個月已經要入醫院,醫生都話佢冇能力工作……僱主聯絡領事館支援,問埋平機會、勞工處,最終係解僱咗個工人,縱使個工人好唔想,後來工會等(組織)想行動,但告唔到個僱主,因為係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