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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劏按金 hk01
被指用電多 萬元按金扣剩120 劏房戶:我差點想死

清芳 (化名)的劏房裏只放到一張單人床,床末及底下佈滿雜物;旁人或會把餘下的空間放置廚具,但她則用來供奉觀音、佛祖,這張「神檯」是全屋收拾得最整齊的地方。

這不足一百呎的地方,原是清芳的安心之所,除了食飯時間,她大多留在家裡看書。然而,床邊的釋迦牟尼書籍及安眠藥,仍未足以讓她擺脫年多前的夢魘——因天台屋清拆後,業主指清芳的用電量過多,萬多元的按金,清芳最後只能取回約一百二十元。

攝影:鄧倩螢

清芳於天台屋居住了三年,去年搬至同區劏房;雖然離開舊地,但濫扣按金的陰霾仍揮之不去。

清芳留有一頭長髮,架著眼鏡,說話聲線柔弱,當屋外有車子經過時,車聲會輕易蓋過她的聲音。清芳於七年前患上精神分裂,現每月申領六千多元的殘疾綜援,以及一千多元的租金津貼。我們坐在床上,提問事件的始末,她開口說第一句話時,眼流已禁不住流下來。

2015年,清芳租住位處葵涌私樓的僭建天台屋,約有80多呎,月租$4500。當時她跟業主簽訂租約,訂名電費每度為1. 5元,水費則每月40元,她繳交了合共一萬元作水電及租金的按金。清芳搬進天台屋後,業主通知她需自行紀錄水電錶。

清芳於天台屋居住了三年,去年搬至同區劏房;雖然離開舊地,但濫扣按金的陰霾仍揮之不去。

難抄電錶 水電改為定額計算

可是,天台屋的水電錶設在樓下單位的閘門後高處,而閘門不時上鎖,令清芳難以紀錄電錶數字。「抄了幾次之後,就抄不到錶,之後業主說不用再抄,每月共交500元水電費。」清芳於天台屋居住了三年,入住後第三個月,業主以定額收取水電費。

本港兩大電力公司:中電及港燈收取每度電1.36元及1.04元,而租約上訂下的每度電1.5元已比一般家庭為高;當清芳簽署租約時,經已承受不公的電費金額,如今業主竟收取定額電費500元,教清芳再一次遭不合理對待。

清芳家裡沒有電視,大多只是夏天時開冷氣,過往的電費大約一百至二百多元。業主改為收取定額費用後,變相電費突然加倍,「我只是一個人住,怎會可能用上每月四五百元電費?」

面對水電費增加,清芳當下只能默默接受。她聲線帶點顫抖,低下頭來說:「每次業主那邊打來催我影相,他們的態度都很差,我之後不想煩就接受了,當破財擋災吧。」

清芳說:「我求死的意念好強,要不是信了佛,我想已經死了。」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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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按金扣剩百二元

財破了,災還是衝著清芳而來。去年,天台屋因遭屋宇署檢控違規潛健而下令清拆,清芳搬至同區劏房;當她向業主討回按金時,發現共萬元的按金竟只能取回119元。「對方說我用電多過五百元,就在按金中扣除。」根據業主的計算方法,清芳於三年內額外用了9,881元電費,即每月274元,連同清芳按月繳付的500元,她每月的電費高達約800元。

比三人家庭電費高出兩倍

以三人家庭為例,每月用電量為275度電,(中電及港燈分別約為每度電1.36元及1.04元),每月電費僅286至374元,但單身的清芳每月所繳交的電費,比一個三人家庭還高出兩倍多。

天台屋遭清拆,清芳打算利用萬多元按金作搬屋費用,但當下卻被業主扣起金額,教她只能向朋友借錢度過難關。

去年, 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成員丘梓蕙陪同清芳向小額錢債審財處追討按金,丘梓蕙發現業主所提交的證明多次出現前後矛盾。對方拿出2015年至2018年間,清芳所繳付的租金以及用電量證明,「文件前後三次,餘下的按金金額都不同:119元、61元及70多元。究竟業主怎樣計算這條數目呢?他到現在都沒有交代清楚。」

清芳長期失眠,晚上多在家中讀書至凌晨仍難以入睡,她床邊有盒全新的安眠藥,「這是第六盒了。」她說。

精神病發缺席上庭 案件遭撤銷

縱然業主的文件前後不一,但清芳於兩次開庭審議期間,因病發而入院,導致法庭撤銷了她的案件。自七年前患上精神分裂,清芳需依靠服藥、打針來控制病情;她自言情況一直穩定,但直至濫扣按金事件發生後,令她連夜失眠,情緒不穩。她說話時眼神失焦,對陌生、嘈雜的環境甚為敏感,「我已忘記了失眠了多少個晚上,因為這件事,情緒變得很差很差,我差點想死。」

丘梓蕙自去年起跟進清芳的案子,她憶起有天接到對方來電,聽到她一輪胡言亂語後便斷了線。「那時候接近開庭,電話裡她說『想跳下去』後就斷了線,我就立即報警。」類似的情節發生了數次,最終清芳送院接受治療,錯失上庭的機會。「她那時情況差到忘了服藥,在中心大聲胡言亂語,情況很令人擔心。」丘梓蕙說。

「這鸚鵡叫『因』,我叫『果』。」

租約說明了業主有權扣掉所有按金,但細想一下,這樣合理嗎?
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成員丘梓蕙
難忍委屈致輕生念頭

上萬元的按金,清芳最終只能取得119元,社工丘梓蕙曾協助她於小額錢債審財處追討,但因清芳病發住院而遭法庭撤控。

患病、拎綜援成「被恰」對象?

一年過去,清芳上萬元的按金至今仍不了了之,她坦言別無他法,只好公開事件,讓其他同住在劏房的租客加以警覺。

丘梓蕙於葵涌一帶接觸過不少劏房戶濫收水電的個案,但沒有一宗如清芳般遭無理克扣大筆按金,「單身女仔,加上患病、領綜援,對方就覺得她好『恰』吧。」她補充,清芳的個案足足反映劏房租客即使有租約保障,但沒有清晰釐定抄錶責任,及水電按金的用途,導致租客需自行承受風險。「(清芳的)租約說明了業主有權扣掉所有按金,但細想一下,這樣合理嗎?租客預期電費只是每月百多二百元,到搬走那一刻才知道一下子失掉萬多元,這樣期望的落差較他們難以接受。」

清芳的個案雖然並非常態,但劏房戶濫收水電或遭逼遷的情況屢見不鮮,業主還有用哪些「招數」對付租客?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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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近萬按金業主為荃葵劏房大王 團體揭五賤招劏租客

全港劏房居民有近21萬人,當中有不少劏房戶不但忍受惡劣居住環境,亦要飽受被業主剝削。有居於葵涌舊樓的劏房苦主向香港01記者投訴被業主無理濫收水電費,令萬元按金血本無歸。記者翻查資料發現,涉事業主為葵涌、荃灣的「劏房大王」,在葵涌、荃灣擁至少70個單位,保守估計身家逾十億。有關注劏房組織人士表示,該區內劏房林立,並指出業主除濫收水電費外,亦會於多種「賤招」欺壓租戶,呼籲政府盡早重啟租務管制,保障市民利益。

攝影:陳諾希

清芳(化名)向記者投訴時稱,她在2015年以月租4500元租住葵涌誼發大廈的僭建天台屋,面積約有80多呎。當時她跟業主簽訂租約,訂名電費每度為1. 5元,水費則每月40元,她繳交了合共一萬元作水電及租金的按金,並需自行紀錄水電錶。但不久後被業主無故改為每月500元定額水電費,超過日常消耗的兩倍。

去年,天台屋因遭屋宇署檢控違規潛健而下令清拆,當清芳向業主討回按金時,業主竟稱她用電過多而扣除按金,按金扣剩119元。她只好向小額錢債審財處追討按金,惟最終無功而回。

不願上鏡的清芳早前被業主無理扣除按金。(鄧倩螢攝)

清芳被業主無故改為每月500元定額水電費。(受訪者提供)

劏房大王是米業大王 葵涌、荃灣擁至少70個單位
記者據清芳提供的租約和單據,翻查資料發現,清芳租住的單位業主為「潤勁有限公司」,公司持有人為具「米業大王」之稱的廣豐米業大股東黃騰方。一直低調的黃騰方,40多年前原本在葵涌開米舖起家,後來從內地引入大米糧油雜貨賺到第一桶金後,其後在1975成立「廣豐米業」,主力供應及進口本地大米,亦有分銷糖、奶等原材料予本地食店,如「黑白淡奶」就是其中之一。

凶宅照掃 保守估身家十億

黃騰方的業務不限於糧食,他於七、八十年代起相繼成立十多間漂染廠、投資公司,其中據資料顯示,黃騰方以「潤勁有限公司」(1988年)和「騰潤有限公司」名義(1996年),在九十年代在葵涌及荃灣一帶大手掃入物業和車位致富,在當區擁有至少70個住宅和工廈單位,以區內舊樓佔比最多,亦不乏雍雅軒等私人屋苑,就連兇宅亦不放過,包括去年荃灣中心3間凶宅單位。因他將逾3成住宅和工廈單位分間劏房出租,變身「劏房大王」,據悉保守估計現時身家約10億元。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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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豐米業獲頒2013年「最佳分銷商金獎」,廣豐米業大股東黃騰方(右)以代表身分領獎。(「黑白淡奶」宣傳單張截圖)

僭建平台劏近20個單位

以涉事樓齡44年的誼發大廈為例,該大廈分A、B座,原本有348個單位,平均每個單位為約300至500呎。記者發現,不少單位都劏成2至4個單位,其中A座2樓一個約700呎的單位聯同平台,被劏成8間房。環境亦相當惡劣,不但電線亂纏,亦有老鼠出沒。原本去年被清拆的天台屋亦「東山再起」,出現多間懷疑新簇僭建單位。

另外,劏房林立的和宜合道,黃騰方以個人或公司名義在十多幢私樓中,持有逾20個單位。早年有傳媒報道,其中葵涌大廈一樓連平台的單位面積約千呎,卻被劏成6間套房。據了解,現時葵涌大廈僭建平台,更一劏近20個單位。

葵涌和誼合道一帶劏房林立。(陳諾希攝)

協助清芳的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成員丘梓蕙表示,一直關注葵涌和荃灣一帶的68幢劏房大廈,主要分布於和宜合道、青山公路葵涌段和光輝圍。記者發現,當中至少近一成大廈,黃騰方名下的公司皆有涉獵,包括誼發大廈、葵涌大廈、利和大廈、葵和大廈和葵龍大廈等。她表示,劏房不但居住環境擠迫,亦經常遭業主剝削,並力數業主的五大「賤招」。

大廈內電線亂纏。(陳諾希攝)

誼發大廈A座大廈二樓連平台劏成8個單位。(陳諾希攝)

誼發大廈再現懷疑僭建天台屋。(陳諾希攝)

大廈內走廊佈置衣物及雜物。(陳諾希攝)

懷疑僭建劏房平台位置。(陳諾希攝)

誼發大廈內仍張貼2011年發出的清拆僭建物告示。(陳諾希攝)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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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清芳的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成員丘梓蕙表示,一直關注葵涌和荃灣一帶的68幢劏房大廈,主要分布於和誼合道、青山公路葵涌段和光輝圍。她表示,劏房不但居住環境擠迫,亦經常遭業主剝削,並力數業主的五大「賤招」。





業主五大賤招剝削劏房戶

丘梓蕙指出,除了如清芳一樣被業主濫收水電費,或在租約中刻意訂高水電費外,另部分租戶的水電錶亦疑被人「做手腳」,導致收費高昂,但往往水電錶被人鎖上或隱藏高處,尤是行動不便和年老住戶根本無從查證。

她又稱,由於不少劏戶單位是違規改建,又或是如清芳的居住天台屋僭建,當政府下令清拆,「租約就可隨即終止,業主可收回單位,又毋須賠償,但之前已收一大筆租金」。她補充,由於工廈劏房屬於違法,通常業主通常不提供正式租約,「甚至曾見有業主手寫所謂的租約,當中只提及租戶要按時每月繳交業主費用,但刻意不填寫租住地址」,令租戶根本無從追討利益。

協助清芳的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成員丘梓蕙表示,政府應重啟租金管制。(陳諾希攝)

另外,丘梓蕙稱,業主理應負責單位設施和管理,「但就算合約上訂明業主負責的單位設備,事實上往往出現如漏水、電線損壞等問題時,業主為節省費用都是以『拖字訣』」,迫到租戶忍無可忍自行處理和更換。另一邊廂,業主為增加收入又瘋狂加租,迫走租戶以換回負擔能力更高的租戶,「不愁無租客」,令攜老帶嫩的家庭租戶陷於兩難,「他們要搬出去成本更高,又要重覓單位,重新裝修和搬遷,只好被迫無奈接受加租」。

她強調,現時本港劏戶情況處於水深火熱,政府除了覓地建屋協助他們上樓,更有需要重啟租務管制,協助業主和租戶設定合理和平等的租約條款和租金限制,以解燃眉之急。

全港近21萬人居於劏房 劏房有92,700個

統計處在2016年公布全港劏房最新統計數字,全港近21萬人居於劏房,全港約有27,100個屋宇單位有分間劏房,其劏房估計約有92,700個,即每個屋宇單位平均被分間成3.4個分間樓宇單位。當年屋宇署為劏房工程批出的「完工證明書」只有91宗,即逾9成單位仍是違規。

劏房單位數目較多的地區,分別為油尖旺區(21,500個)、深水埗區(15,400個)、九龍城區(9,000個)、東區(8,400個)及荃灣區(6,600個),而葵青則有約3,700個。居於劏房的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為13,500元,低於全港家庭住戶的中位數25,000元。撇除免租的住戶,居於劏房的住戶每月租金中位數為4,500元。劏房面積中位數為10平方米。人均居所樓面面積中位數為5.3平方米,低於全港家庭住戶的數字(15平方米)。
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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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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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足夠的住屋供應是政府的責任 。

全港21萬劏房居民,為何要付錢賣難受?
他們其實已無後路可退!
被迫強忍惡劣的居住環境,被迫強忍業主的無理剝削
唔知香港以後點樣走自己的路,
香港呢一刻係無左靈魂,
香港係一個壞左的城市,
希望大家比時間香港搵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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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D吸血鬼, 一定有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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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寫新界的割房?新界仲多啦!
個個租地的都變發展商自己起屋,睇住越起越多,都沒有人管。
我住的割房2元1度電,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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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開始,往下一個目標進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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