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
主頁 » 資助出售房屋 » 綠表置居計劃 » 麗翠苑(綠置居) » 聽人講 成立 業主立案法團 好好油水 好正呀
頁尾 帖尾 顯示所有留言 搜索某用戶之留言 回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搜索本分區 搜索
含上傳圖片/文件之留言 只顯示含上傳圖片/文件之留言

聽人講 成立 業主立案法團 好好油水 好正呀
( 其實房署而家研究緊會唔會重新投票去轉管理公司, 大家留意返其實而家都係有管理人我哋嘅管理人其實係房署自己,  並不需要經過業主立案法團先至可以改善屋苑嘅情況)

大家好
我係 麗翠苑 小業主幫媽咪 供緊樓我自己有一層 私樓  管理費 年年加。。

見到
最近樓下 有位大叔 成日 叫人簽名 想同大家分享下我睇法

其實佢想 搵夠5% 業主簽名 委託  業主會召集人 開業主會

表面上可以 討論 屋苑嘅管理事宜

但實際上係為咗之後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業鋪路

同大家說明一下
換管理公司 其實房署 已經進行緊 檢討
並不需要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先至可以更換管理處

大家應該都有留意各大媒體或者大枱無線電視都有講過好多業主立案法團成立之後發生嘅好多唔同各種各樣問題

而我哋作為小業主實在好難有時間資源人力去 監察之後業主立案法團嘅表現

我喺度懇請各位唔好隨便簽署任何收到嘅回條
因為回條其實係想為有一個委託人去代表我哋開業主會
之後順理成章就會討論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大家屋企可能有長者而佢哋都唔知道其實簽緊啲乜嘢

有可能佢哋會之後委任嗰位
代表去幫你哋去投票去成立一個麗翠苑嘅業主立案法團

如果法團 章程度冇好好咁樣列明所有條款
我哋而家交緊嘅管理費有好大機會增加
或者我哋嘅維修基金有可能就會用咗去做一啲不必要嘅工程

我自己同 工程公司管理公司顧問公司律師會計師
沒有任何利益關係
我想大家鑑於以往好多大大小小關於法團嘅法律問題
保留返自己嘅話語權
唔好隨便委任一個人去幫你話事

麗翠苑宜家其實管理費唔算好貴
好希望呢個小社區大家可以安居樂業唔需要交天價管理費維修費
請你哋自己重新再考慮一下
係咪真係有需要去設個陷阱去畀自己踩
點解我要大費周章 ?
好多人都亂簽唔會睇其實真正嘅內容係乜嘢
而大家中可能都會有長者未必清楚條文嘅內容係乜嘢或者佢根本唔知道唔需要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已經可以改善到
管理質素同埋清潔嘅情況

我想大家都少啲紛爭大家都住得開開心心
抱歉! 你無權閱覽或下載此留言的上傳圖片或文件。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1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大家做業主,想保障自己權益0既第一步,係要知道正確資訊同消息。唔好亂信人地話「聽講乜乜乜」,其實可能係亂講!
如果業主希望開業主大會,去討論是否成立法團一事的話,係需要一個召集人去啟動發起開會。
召集人需要得到持有業權份數5%業主贊成開會,先可以召開會議。到開到會時,各業主可以親自出席投票或者授權比人投票,去決定成唔成立法團,揀邊個做法團既委員,主席,秘書,司庫。
召集人係*不能夠*代表業主去做任何決定
樓上街坊話「有可能佢哋會之後委任嗰位,代表去幫你哋去投票去成立一個麗翠苑嘅業主立案法團」呢個並唔係事實
詳情可以上民政事務署網頁!
大家可以有唔同意見,但係唔可以散播謠言!!
唔做功課,唔講事實0既人,大家要小心。
抱歉! 你無權閱覽或下載此留言的上傳圖片或文件。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2查看名單


哈哈,妳知吾知有d街坊同房署傾管理,房署點回應?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解決辦法.....盡量參予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1查看名單


成唔成立法團根本同有無油水撈無任何關係,邊個做公契經理人都一樣要同業主(房署)交代

事事聽人講而自己唔去驗証,想俾筆錢之後闊佬懶理事事有人代勞,有咩事起上來當然係害己害人,呢個就係所謂"共業"

講起"聽講"呢個詞,我都有聽講過,有啲管理公司會用盡一切方法操控輿論風向,目的就係阻止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原因好簡單,就係唔想有人阻止自己為所欲為,學創科局局長話齋:我見過,我真係見過!

與其道聽塗說,何不切實求證?

關於屋苑管理,香港法例第344章《建築物管理條例》已經講明點樣成立法團,決議,以至財政安排全部都有提及,在此不贅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344本留言最後由 fortesting 於 2020-11-30 13:45:05 編輯
renemystina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2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0查看名單


我贊成房署換管理公司,但就絕對反對成立法團。麗翠係暫時唔適合成立法團。有啲嘢係換咩管理公司都冇辦法改變嘅嘢。做到大幅改變環境就要大幅咁加管理費先可以解決到問題。咁嘅時候就最容易有貪污嘅出現。小業主就變咗肉碀板上。任人魚肉了。好多人話唔介意加管理費,我絕對介意,管理費係一個有加無減嘅遊戲。有啲人話業主立案法團受法例規管,如果真係咁理想香港就唔會有ICAC同埋黑社會啦!
分享 分享 讚好人數:1查看名單

頁首 帖首 在本分區發新帖 曾訪分區
重要提示:為免用戶蒙受損失及為公平起見, 一律嚴禁透露商戶或裝修師傅資料, 違者會被警告, 嚴重者將被禁言甚至禁訪本討論區, 敬請合作。 (詳情) (用戶守則)
抱歉! 你無權回帖。
如果你已建立帳戶但未登入, 請按此登入
你未建立帳戶? 請按此建立帳戶。(完全免費)
建立帳戶後請按此重載本頁

公屋申請速報系統 X
分區表  登記 登錄 頁首 回帖 搜索 頁尾 在本分區發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