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11 founder
約20幾年前,政府將部分屋邨賣俾租戶,當時有好多租戶買左。
當這些業主俾番單位政府,好既就係原業主發左達買左私樓所以交還啦。
咁政府就會俾公屋居民綠表買呢D單位,公屋居民買左就要交還住緊公屋啦。
這些租置單位有可能350尺售60萬,聽到呢度係唔係好吸引心動?
講問題啦:
1. 租置單位最年輕樓齡都35年,係時候做大維修啦,你身為業主係唔係要夾錢呀,仲有屋邨係大家既,整球場都要夾下掛
(呢樣野細心唸係好不該,房署只係賣個免入息審查,住多35年既權利俾人,而且仲未有協議租置清拆時點處理,人卻要負私樓業主義務)。
2. 房署會將租置單位還原,即拆晒上手裝修,電線變番晒做明線⋯⋯換這之想FULL PAY買樓就要預算60萬樓價加可能40萬裝修家私費。 行到呢步既人可以隨手拿100萬出黎???
3. 這是我今年頭卻步原因 : 唔俾入去睇單位,你最多只能同保安單聲,上去望下隔離對面有冇裝CAM或八卦鏡等等; 去大慨估單位附近有冇痴線佬之類。(另一個卻步原因是,仲有機會睇下麗玥苑點與樓價繼續跌)
本留言最後由 想住到死果日 於 2024-05-21 21:35:11 編輯本留言最後由 想住到死果日 於 2024-05-21 21:36:25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