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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建議重推租置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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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寧願佢將更多新建嘅公屋規格樓宇拎出嚟賣

除咗早排會賣嘅宏照道第一期(曾名「宏業邨」),應該賣埋華樂徑、雞籠灣南、加惠民道第一期、土瓜灣道、白田第十二期……

主要賣畀舊邨重建嘅為主,宏業邨同埋宏照道一早做咗綠置居嘅第二期就畀彩虹邨;華樂徑同雞籠灣南:華富邨;加惠民道第一期:西環邨;土瓜灣道:馬頭圍邨……
瀑灣讀書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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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重推租置,輪到和諧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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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應該重推租置啦,樓價癲咗十幾年先至嚟講!唔知有幾多人被耽誤咗啦!唔理新樓舊樓,總之賣得就賣。就算新樓,最貴不應超過3000蚊一呎,舊嘅更加要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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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3 deaf

另外,居轉公屋邨都適合透過租置拆售
正視建屋設計思維異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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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4 SLLAM

重推租置,一來屬於殺雞取卵,令房委會無法再從租金獲利,封殺房委會固定收入;
二來會不必要地引致業權紊亂,有啲人買有啲人只肯租,管理問題極高,你睇而家啲租置屋邨條條都係咁;

三來會窒礙公屋流轉,只要自己有返少少錢,就可以用遠低於地價買咗個單位長住,就算之後幾有錢都「賴死唔走」,令低收入人士更難輪候公屋
瀑灣讀書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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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好搞公屋買賣住  搞掂排公屋條隊先啦
唔係個個都想買樓
新3 G1439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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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6 神安飛瀑

租戶買咗變業主,以後啲管理費維修費就由業主自己負責返,房委會自此節省開支啦!更何況新樓賣3000蚊呎,房委會都唔使蝕啦!業權紊亂引致嘅問題,其實我唔太明,有啲單位係買咗嘅,有啲係租嘅又點?喺投票、畀錢嘅時候,都係計業權分數決定一切㗎啦。
至於唔夠公屋,你壓下樓價、壓下租金,等啲私樓樓價、租金平返嘅時候,就自然唔會咁多人要公屋啦。千祇咪打算用自由市場做藉口,因為:強積金同巴士專營權算唔算破壞自由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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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售公屋無乜可能!應將原先建既公屋轉為綠置出售更適合 劃一業權免除有買有租咁亂!況且派公屋唔一定要派新 但公屋戶一定想買新建綠置居吸引力更大 售後可將單位交回給輪候者!
U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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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8 SLLAM
租戶買咗變業主,以後啲管理費維修費就由業主自己負責返,房委會自此節省開支啦!


天頌苑入伙廿幾年,因為未始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所有維修開支係由房委會負責返,你講呢段嘢不攻自破,仲要同後面嘅「投票用業權份數決定」自相矛盾。

更何況新樓賣3000蚊呎,房委會都唔使蝕啦!



$3000係對成本嘅嚴重低估,你叫得房署用咁平嘅價賣公屋畀住客,盞預咗佢財政上要倚賴商業設施,咁就變咗係大本型嗰堆要加租,加完租都蝕,房委會庫房清空指日可待

壓下樓價、壓下租金,等啲私樓樓價、租金平……



呢樣嘢,香港政府永遠都唔會做,香港就係要秉行高地價政策,接受唔到呢一點嘅唔好喺香港住,更加唔好申請香港嘅公屋。「高地價」就係香港最閃亮嘅Brand,香港一直都只係靠地價/金融賺錢,做咗幾十年,除非經濟轉型,轉型成功後就可以「打壓樓市」,畀人有便宜嘅房屋住
瀑灣讀書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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